一、总则
1.1 编制目的
为规范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,明确监理工作内容、程序和方法,确保工程质量、安全、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1.2 编制依据
本细则依据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》(GB/T 50319)、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339)、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303)等国家现行标准、规范,以及本工程监理合同、施工合同、设计文件等编制。
1.3 适用范围
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(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、信息网络系统、建筑设备监控系统、安全防范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、会议系统、机房工程等)的施工监理工作。
二、监理工作流程
2.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
(1)审查施工单位资质、人员资格及质量保证体系。
(2)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,重点审查技术措施、质量保证措施、安全措施。
(3)检查施工机具、仪器仪表的检定情况。
(4)审核工程材料、设备的报审,并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。
(5)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。
2.2 施工阶段监理
(1)旁站监理关键工序(如综合布线链路测试、设备安装接线等)。
(2)巡视检查施工现场,发现违规操作及时制止。
(3)隐蔽工程验收,签署验收记录。
(4)分项、分部工程验收。
(5)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。
2.3 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阶段监理
(1)审核调试方案。
(2)监督单机调试、系统调试及联动调试。
(3)检查试运行记录,确认系统功能满足设计要求。
2.4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
(1)预验收,督促施工单位整改。
(2)组织竣工资料审核。
(3)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。
(4)签署质量评估报告。
三、监理工作控制要点
3.1 质量控制要点
(1)材料、设备进场检验:核查合格证、质保书、检测报告,进口设备需提供商检证明。
(2)综合布线系统:检查线缆敷设、端接、标识,测试链路性能(衰减、近端串扰等)。
(3)建筑设备监控系统:检查传感器、执行器安装位置及接线,验证监控点功能。
(4)安全防范系统:检查摄像机、入侵报警探测器、门禁设备安装,测试系统功能及联动。
(5)火灾自动报警系统:检查探测器、模块安装,进行火灾报警及联动测试。
(6)机房工程:检查防静电地板、精密空调、UPS、配电柜安装,接地电阻测试。
(7)隐蔽工程:线管敷设、线槽安装、防雷接地等隐蔽前必须验收。
3.2 进度控制要点
(1)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、周计划。
(2)检查实际进度,对比分析,发现偏差及时要求调整。
(3)协调各子系统之间及与土建、装饰等专业的进度衔接。
3.3 投资控制要点
(1)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款支付申请。
(2)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。
(3)处理费用索赔。
3.4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
(1)检查安全交底、安全防护措施。
(2)监督临时用电、高空作业、交叉作业安全。
(3)检查现场文明施工,减少噪音、粉尘污染。
四、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
4.1 旁站监理:对关键部位、关键工序实施旁站,并做好记录。
4.2 巡视检查:监理人员每日巡视现场,掌握施工动态。
4.3 平行检验:利用监理自身仪器设备对材料、工序进行独立检验。
4.4 见证取样: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见证取样送检。
4.5 指令文件:下达监理通知单、工程暂停令等,确保问题整改。
4.6 会议协调:定期召开监理例会,协调解决施工问题。
五、验收阶段监理
5.1 检验批验收: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验,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。
5.2 分项工程验收:在检验批验收基础上进行。
5.3 分部工程验收:监理工程师组织,各方参加。
5.4 系统检测: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检测,监理见证。
5.5 竣工验收:审查竣工资料,组织预验收,参加正式验收。
六、附则
6.1 本细则未尽事宜,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。
6.2 本细则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附录:
附录A 监理工作流程图
附录B 旁站监理项目一览表
附录C 常用监理表格
(注:本文为监理实施细则缩写版,详细内容请参考完整24页文档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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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05 08:51:08